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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和王预凶 ●卷六 (清)昭梿 《啸亭杂录》 和恭王讳弘昼……性骄奢,尝以微故,殴果毅公讷亲于朝,上以孝圣宪皇后故,优容不问,举朝惮之。最嗜弋腔曲文,将《琵琶》、《荆钗》诸旧曲皆翻为弋调演之,客皆掩耳厌闻,而王乐此不疲。又性喜丧仪,言人无百年不死者,奚必忌讳其事。未薨前,将所有丧礼仪注皆自手订,又自高坐庭际,像停棺式,命护卫作供饭哭泣礼仪,王乃岸然饮啖以为乐……
和恭亲王弘昼,世宗第五子。雍正十一年,封和亲王。十三年,设办理苗疆事务处,命高宗与弘昼领其事。乾隆间,预议政。弘昼少骄抗,上每优容之。尝监试八旗子弟於正大光明殿,日晡,弘昼请上退食,上未许。弘昼遽曰:“上疑吾买嘱士子耶?”明日,弘昼入谢,上曰:“使昨答一语,汝齑粉矣!”待之如初。性复奢侈,世宗雍邸旧赀,上悉以赐之,故富於他王。好言丧礼,言:“人无百年不死者,奚讳为?”尝手订丧仪,坐庭际,使家人祭奠哀泣,岸然饮啖以为乐。作明器象鼎彝盘盂,置几榻侧。——清史稿卷二百二十 列传七 诸王六 世宗诸子
“于孝道礼仪未克尽甚多”这都是“师傅、谙达平时并未尽心教导之所致”所以“和亲王、来保、鄂容安罚俸三年”——《清高宗实录·卷311乾隆十三年三月丙午》
“秉性纯诚。持躬端恪。髫年共学。友爱实深。自备位亲藩。懋昭敬慎……吾两人者,相规以善,交相勉,相得无间,如是者垂二十年,天伦之乐无过于是。”——《清实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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